多选题 汉朝法律儒家化的表现是{{U}} {{/U}}
  • A.上请原则
  • B.春秋决狱
  • C.亲亲相隐
  • D.秋冬行刑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汉朝法律儒家化 [解析] 两汉时期,多次颁布贵族官员有罪“上请”(即先请示皇帝裁断)的诏令,以便保护他们在法律上的特权;“亲亲得相首匿”是汉宣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之间首谋匿藏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最早提出这一原则的是孔子。他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春秋决狱,就是以儒家思想为断狱指导思想,要求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用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一书的“微言大义”作为分析案情、认定犯罪的根据,并按经义的精神解释和施用法律;汉代对死刑的执行,实行“秋冬行刑”制度。汉统治者根据“天人感应”理论,规定春、夏不得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