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