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富商苏某的现任妻子蒋某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苏二继承苏某的全部财产,在苏某的前妻之子苏大吃的甜品里下毒,但苏大因为肚子不舒服没有吃甜品。蒋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A项当选。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题干中,蒋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将毒药投入苏大的甜品里,但由于苏大肚子不舒服没有吃甜品这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因此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B项不选。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行为人蒋某的行为没有使苏大中毒死亡,不属于犯罪既遂。 C项不选。犯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故意犯罪的一种未完成形态。题干中蒋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在苏大的甜品中下毒,不属于犯罪预备。 D项不选。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在我国,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