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一项义务。
根据我国《教师法》第九条规定,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