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化工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业务与内销业务。2005年9月10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9月份,国内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当月验收入库。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5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22.5万美元,即期汇率为1美元=7元人民币,支付销货运费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运输费抵扣率7/%)。另有上期留抵税额6万元。
2.10月份,国内采购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货已验收入库。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格5万美元,即期汇率为1美元=7元人民币,海关实征关税10万元。内销货物不含税收入8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为15万美元,即期汇率为1美元=7元人民币。
要求计算该企业9月份、10月份出口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出口货物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并作有关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1.9月份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2.5×7×(17/%-13/%)=6.3(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50×17/%=(100×17/%+2×7/%-6.3)-6=-8.3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2.5×7×13/%=20.47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8.3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0.475-8.34=12.135(万元)
(1)结转当期不得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3000
(2)计算应退、抵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83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213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04750
(3)收到实际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83400
贷:其他应收款 83400
2.10月份计算及会计处理如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5×7+10)×(17/%-13/%)=1.8(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7×(17/%-13/%)-1.8=2.4(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80×17/%-(17-2.4)=-1(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5×7+10)×13/%=5.8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5×7×13/%-5.85=7.8(万元)
该企业当期应退税额=1(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7.8-1=6.8(万元)
(1)结转当期不得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4000
(2)计算应退、抵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6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8000
(3)收到实际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1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0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