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其重大过失造成本合伙企业债务。对该债务(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因此,甲作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行业务活动中,因其重大过失造成本合伙企业债务,对该债务应当由甲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