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4月1日,甲公司通知全体股东,公司将于4月25日在丽都大酒店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A项目事项。4月20日,持有公司5%股权的股东张某向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请求股东大会审议公司B项目中的资金流转事项。董事会于4月23日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的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2)选项C: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选项D: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