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要求加快某大型公建工程进度,采用以下 方法是不合适的。
[解析]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1从3条规定:“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的,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该规定对不做初步设计的项目有三个界定:一是技术要求简单,二是经有关部门同意,三是合同中有此约定。对于技术要求复杂的大型公建工程来说,省却初步设计阶段,不仅不会加快工程进度,反而会因设计问题考虑不周而对工程进度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