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审计甲集团2017年度财务报表,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集团项目合伙人。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部分事项如下:(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合并范围确定集团组成部分。(2)基于集团审计目的,由集团项目组成员D按照集团项目组的工作要求,对某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此时,D不属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3)A注册会计师仅将对甲集团中具有财务重大性的组成部分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4)如果在审计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时,接触信息受到限制,则意味着项目组不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5)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集团项目组确定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并按照比例分配的方式,确定各组成部分的重要性,使各组成部分的重要性水平的汇总数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一致。(6)因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失误导致集团项目组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责任由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承担。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判断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不恰当。审计中定义的集团财务报表范畴大于会计中的合并财务报表范畴,应当根据集团结构确定组成部分。 (2)不恰当。基于集团审计目的,集团项目组成员可能按照集团项目组的工作要求,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相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该成员也是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3)不恰当。除了应将具有财务重大性的组成部分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还应当将因其特定性质或情况可能存在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的组成部分识别为重要组成部分。 (4)不恰当。即使接触信息受到限制,集团项目组仍有可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不恰当。在确定组成部分重要性时,无须采用将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按比例分配的方式,因此,对不同组成部分确定的重要性的汇总数,有可能高于集团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6)不恰当。集团项目组对整个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审计意见负全部责任,这一责任不因利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而减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