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礼记·大传》:“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
《汉书·陈宠传》记载:“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
《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孔颖达疏:“礼不下庶人者,谓庶人贫无物为礼”;“刑不上大夫者,制五刑三千之科条不设大夫犯罪之目也”,“非谓都不刑其身也,其有罪则以八议议其轻重耳。”
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正确答案】礼作为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不仅以刑的强制力为后盾保障贯彻实施,而且其本身也包含着刑的规范要求。因此,尽管礼与刑的规范的侧重点不同,但在确认并维护奴隶制国家基本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巩固宗法等级制度方面却是一致的。
【答案解析】[考点] 西周时期礼与刑的关系 礼源于原始社会的祭祀活动,原是一种社会习俗,经夏、商、西周改造整理后,遂成为调整奴隶制社会关系的规范。礼与刑的作用不同,礼是要求人们自觉遵守的规范,侧重于积极的预防;刑则是对犯罪行为的制裁,侧重于事后的处罚。由于礼的作用在于强调道德教化,刑则强调惩罚镇压,道德教化不成才使用刑罚镇压,故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
【正确答案】“出礼则入刑。”西周的礼与刑是西周法律体系的不可分割的两个组成部分。礼是积极、正面的法律规范,刑是消极的处罚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于礼入于刑”。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结合材料谈谈你对“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理解。
【正确答案】“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它所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特权。“礼不下庶人”是指奴隶主贵族所享有的特权、所配享的礼仪,平民和奴隶不得享受。“刑不上大夫”,是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的奴隶主贵族,而是指向平民、奴隶和异族。不过,“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仅仅具有相对意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