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品生产厂2015年3月 向某商场批发销售商品一批, 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80万元, 向个体户销售商品一批, 价税合并收取销售额80万元, 另将零售价10万元的商品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 请计算该厂当月 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 无论购买者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均按17%计算缴纳增值税。 该企业将商品赠送给客户应视同销售。 该厂当月 增值税销项税额=680×17%+80/(1+17%) ×17%+10/(1+17%) ×17%=128.6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