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19世纪60—90年代边疆危机。
(一)日本侵犯台湾。1874年5月,日本在美国帮助下,派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 兵3000余侵犯台湾,日本在琅娇劫掠焚杀,高山族人民据险反击。日军退踞龟山,设 立都督府。清政府一面和日本交涉,一面派船政大臣沈葆桢率军赴台,部署防务。 1874年10月,李鸿章与大久保利通签订《台事专约》(即中日《北京专约》),规定日军 限期从台湾撤退,清政府赔偿银50万两。日本利用《北京专约》上有台湾居民“曾将 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日本出兵是“保民义举”等字样,作为清政府承认琉球是日 本属国的依据。1879年,日本以武力正式吞并琉球,改为冲绳县。
(二)英国侵略滇藏。(1)马嘉理事件与《烟台条约》。1875年2月,英国驻北 京使馆翻译马嘉理率领武装探路队进入云南。2月21日,马嘉理被当地人民盘问,他蛮横地开枪行凶。当地人民激于义愤,打死马嘉理,是为“马嘉理事件”,或 称“滇案”。英国趁机扩大事态,以武力逼迫清政府让步。1876年9月,李鸿章代 表清政府在山东烟台与威妥玛签订了中英《烟台条约》和《人藏探路专条》。其主 要内容是:中国派专使赴英就“马嘉理事件”赔礼道歉,并赔偿白银二十万两;增开 宜昌、芜湖、温州、北海为通商口岸,各口岸租界内的洋货免征厘金,无论华商、洋商,将洋货运入内地,只纳子口税,其他各项内地税全免;英国人可到甘肃、青海、 西藏等地“游历”,开辟印藏交通等。《烟台条约》扩大了英国在华的侵略特权,为 其进一步侵略中国西南地区提供了便利条件。(2)《藏印条约》与《藏印续约》。 《烟台条约》签订后,英国自恃已取得进入西藏的条约依据,多次武装入侵西藏,由 于西藏人民的坚决抵抗,英国的人侵计划未能得逞。1890年和1893年,清政府与 英国先后签订了《藏印条约》与《藏印续约》,承认锡金归英国保护,开放亚东为商 埠,英国在亚东享有治外法权以及进口货物五年不纳税等特权。从此,英国打开 了西藏的大门,其侵略势力不断深入。
(三)新疆危机与《伊犁条约》。
(1)1865年初,浩罕汗国摄政王派军官阿古柏入侵南疆。此后两年间,阿古柏又先后攻占南疆各城,吞并了其他几个割据政权。1867年,阿古柏悍然宣布成立“哲德 沙尔汗国”(意为七城国)。1870年,阿古柏相继侵占吐鲁番地区和乌鲁木齐,把侵略 势力从南疆进一步扩展到北疆的部分地区。1876年3月,左宗棠率军西征。他采取 了“先北后南”的方针,仅用了半年多的时间,就恢复了北疆大部分领土。1877年,清 军乘胜进军南疆,阿古柏仓皇逃走,在库尔勒身亡。1878年1月,清军收复了除沙俄 侵占的伊犁地区以外的全部新疆领土。
(2)《伊犁条约》。1878年6月,清政府派崇厚为使,前往俄国谈判索还伊犁的问题。崇厚在沙俄的胁迫愚弄下,于1879年10月2日擅自签订了《交收伊犁条约》。 清政府拒绝批准该约,同时改派曾纪泽兼任驻俄公使前往俄国改订条约。经过半年 多的反复交涉,双方代表于1881年2月在彼得堡签订了中俄《伊犁条约》和《改订陆 路通商章程》。根据这一条约,中国收回被俄国侵占的伊犁地区,取消了崇厚所订条 约中割让特克斯河流域和松花江航船到伯都纳等条款,但霍尔果斯河以西、伊犁河 以南以北两岸的原属中国的大片领土被划归俄国。此后,根据条约规定而签订的中 俄《伊犁界约》等几个边界议定书,沙俄共割占了中国斋桑湖东北、霍尔果斯河以西、 特穆尔图淖尔东南和阿克赛河源等7万多平方千米的土地。清政府收回伊犁后,于 1884年11月在新疆建立行省,设置州县,同时任命刘锦棠为新疆巡抚,更加密切了 新疆与祖国内地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