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A市B区人大换届选举时,该市某著名的大饭店员工王某等16人,在大饭店登记为合法选民,但该饭店以王某等并没有本市户口或暂住证为由未发给他们选民证,选民名单也没有列入王某等16人作为选民,也没有通知他们参加选举。为此,王某等16人向选举委员会提出了申诉。但选举委员会到第四日仍未作出处理决定,王某等16人被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饭店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请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问题:
问答题 大饭店是否侵害王某等16名员工的选举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大饭店的做法侵犯了王某等16名员工的选举权利。理由是:凡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题中,城市中的外来打工者年龄一般超过了18周岁,只要其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那么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以其在城市中没有“户口”或者“暂住证”为由而剥夺其选举权利。
问答题 王某等16名员工如何行使选举权利?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选区可以按照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据此,王某等16名员工可以在其打工的工作单位大饭店参加选举,也可以回原籍参加选举。如果回原籍不方便的,可以委托代为投票选举。
问答题 选举委员会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选举委员会对王某等人的申诉没有处理是不符合选举法规定的。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本题中,选举委员会在3日内仍未作出处理决定,因此是违反选举法的。
问答题 王某等16名员工是否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王某等16名员工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选举法的规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据此,王某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