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 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4 800千立方米。(2)销售原煤30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4 000万元。(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80万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 080万元。(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3 000吨。(5)销售天然气40 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4 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 200万元。(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8元/千立方米;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80%)要求:计算该企业2009年1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外销原煤应纳资源税=300×3=900(万元) 外销洗煤应纳资源税=80/80%×3=300(万元) 食堂用煤应纳资源税=0.3×3=0.9(万元) 外销天然气应纳资源税=(4一0.4)×8=28.8(万元) 应纳资源税合计=900+300+0.9+28.8=1 229.7(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