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下列具有原告资格的人,认识正确的有: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参见《民诉解释》第70条的相关规定。李强根本不表态的,但“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所以依法仍应列为原告。A选项错误。王成(9岁)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仍具有当事人的资格,所以可以作为原告,B选项错误。何进虽然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持股比例(即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但没有满足持股时间(连续180日以上),所以不能作为原告起诉。D选项错误。C项是代为诉讼,杨志可以直接起诉鲁智深,故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