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土耳其凯末尔主义的六项原则。
1931年土耳其人民共和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新党纲中,凯末尔主义被概 括为六项原则,后来还写进1937年宪法,从而成为土耳其民族国家的主要政治意识 形态。这六项原则是:(1)共和主义或民主共和主义,它体现反对君主专制主义,坚持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体原则;(2)民族主义,它体现保卫土耳其的领土完整、民族 独立和国际上应有的地位的原则:(3)平民主义,它体现公民主权,即国家权力属于 全体公民和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4)国家主义,它体现以国营经济为基础、 同时鼓励私人工商业和坚持经济独立自主的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的原则;(5)世俗主 义或反对教权主义,它体现反对伊斯兰封建神权势力干预国家政权、法律、教育和社 会生活的原则;(6)改革主义,它体现反对满足现状、盲目保守和听天由命的思想,体 现坚持不懈地进行社会经济改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