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自治州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所辖的回族自治州,下列各项有关该自治州的论述,错误的是哪些?( )
A.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为该自治州制定自治条例
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需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必须由回族人担任
D.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州长或副州长应由回族人担任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自治州的含义
我国《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这一规定,自治条例的制定权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所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以为整个自治区制定自治条例,但不可以为其属下的自治州制定自治条例,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制定权属于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所以,A项不正确。
《宪法》第116条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这一规定,该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只需要报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即可生效,而不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所以,B项不正确。
《宪法》第112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宪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114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根据这些规定,该自治州的州长必须由回族公民担任,但法院院长并不法定地要求回族公民担任。所以,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