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乙为水泥厂,甲为水泥销售公司。甲、乙订立一购销合同,约定乙于6月1日前送水泥1000吨给甲;甲支付定金10万元给乙。后乙于6月2日将1000吨水泥运至甲处。甲以乙违约(迟延履行1天)为由,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担保法解释》第120条: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题中,乙方违约情形轻微,并没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不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因此,只有A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