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张力文是某市桥西区南花园路22号居民,但其户籍一直落在花园路小学。桥西区南花园路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一直将张力文登记为选民。2009年9月22日,张力文将户籍转落在南花园路22号。2009年换届选举时,选举日定在2009年10月19日,从9月16日起进行选民登记。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未将张力文登记为选民,张力文向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该委员会认为,张力文虽然在桥西区南花园路居住,但其户籍是在选民登记日(9月16日)以后才迁入本选区的,不能在本选区登记。据此,该委员会于2009年10月8日作出处理决定:对张力文的选民资格不予登记。请回答:
多选题 如果张力文不服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应当于何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是有效的?______
  • A.2009年10月10日
  • B.2009年10月13日
  • C.2009年10月16日
  • D.2009年10月18日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故AB两项正确。
多选题 桥西区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中,正确的有:______
  • A.在2009年10月18日审结案件
  • B.在2009年10月19日将判决书送达张力文和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
  • C.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 D.审理时通知南花园路人民选举委员会代表到庭参加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2奈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审理时,起诉人、选举委员会的代表和有关公民必须参加。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目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B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