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油田某年8月份月初库存原油20000吨,本月生产原油30000吨,本期发出40000吨,其中对外销售30000吨,企业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自用原油500吨,非生产自用原油9500吨。另外,伴采天然气100000立方米,当月销售80000立方米,其余20000立方米全部由油田自用。已知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天然气适用单位税额每千立方米10元。计算本月该油田应纳的资源税。
【正确答案】纳税人生产或者开采应税产品销售的,以实际销售的数量为纳税数量,所以30000吨计入课税数量,同时开采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所以9500吨计人课税数量。修井、加热的原油免征资源税,所以950吨不计人课税数量。
石油课税数量=30000+9500=39500(吨)
石油应纳资源税=39500×8=316000(元)
天然气课税数量=80000+20000=100000(立方米)
天然气应纳资源税=(100000立方米/1000立方米)×10元/每千立方米=1000(元)
本月该油田应纳的资源税=316000+1000=31700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