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主题:破产分配
2013年3月1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13年3月20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情况如下:
(1)资产总额为42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3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360万元。
(2)负债总额为8000万元。包括但不限于:
①应付职工工资140万元;
②未交税金160万元;
③应付中国工商银行到期贷款400万元,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
④应付中国建设银行到期贷款300万元,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
⑤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150万元。
(3)2012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隐匿了180万元的财产。
(4)2012年7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提前清偿了债权人丙公司2013年9月才到期70万元的债权。
(5)甲公司的董事长在任职期间侵占甲公司财产9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8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破产费用包括: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共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80万元为共益债务。
问答题 对于甲公司隐匿18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甲公司隐匿的180万元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凹。
问答题 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丙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管理人有权撤销甲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且破产申请受理时仍未到期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本题中,甲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发生在2012年7月,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
问答题 甲公司董事长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对甲公司董事长侵占的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根据规定,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问答题 乙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单位为万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的财产=4200+180+70+90-(350+300)-(50+80)-140-160=3460(万元)
普通债权额=8000+70-(350+300)-140-160=7120(万元)
乙公司可分配的财产数额=150×3460÷7120=72.89(万元)
4200
8000
厂房          350(工行:400)
机器          360(建行:300)



工资       140
税款       160
工行       400(厂房:350)
建行       300(机器:360)
乙公司      150
追回隐匿财产           180
追回用于提前清偿的财产       70
追回被侵占的财产          90
因撤销提前清偿行为而增加的债务 70
破产费用            50
共益债务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