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07年,张某、王某、李某三人共同在某市设立了吴天有限责任公司,以做建材生意为主。公司注册资本是70万元,三人分别认购的出资是20万、20万、30万。但三人都没有缴足出资,公司只有流动资金10万,还有厂房设备30万。公司的注册是三人通过虚假的出资证明办理的。公司成立后,一直在经营范围内合法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了大量的合同,已基本履行完毕。

后受经济危机影响,公司亏损严重,欠银行50万。

问:(1)公司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所欠债务应由谁来偿还?

【正确答案】

(1)昊天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以登记公示为要件,昊天公司已经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昊天公司在登记过程中,虽然出资不实,是通过不正当手段登记注册的,但是公司成立后,经营正常,且合同已基本履行完毕,没有“情况严重,应予以撤销”的情形,因此,昊天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2)因为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因此欠银行的债务,应由公司首先偿还;对于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由于三个股东出资不到位,三个股东应补足其出资,在补足出资额的范围内,三股东负有清偿该债务的义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