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准五服以治罪”制度最初出现于(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西晋《泰始律》(《晋律》即《泰始律》)第一次将“五服制”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称为“准五服以制罪”,服制愈近,即血缘关系越亲,以尊犯卑者,处刑愈轻;相反,处刑愈重。服制愈远,即血缘关系疏远者,以尊犯卑,处刑相对加重; 以卑犯尊,相对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