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是某盗窃团伙的头目,负责给乙、丙、丁等人分配作案地点和作案时间。乙、丙、丁等人多次在码头、车站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实施盗窃,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其中一次行动中,丙为了抗拒抓捕,打伤追赶上来的施主马某,造成马某轻伤。丁抢夺行人高档手机一部。对甲应如何处理?(    )
   A.对其参与、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对其成员所有的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丙转化的抢劫罪、丁的抢夺行为均由自己负责,甲对之不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提示] 本题考查的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处罚原则
   [解析] 《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甲是组织、领导盗窃团伙的首要分子,对甲应当按照盗窃团伙所犯的属于团伙犯罪的全部罪行处罚,即甲应当对所有盗窃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丙的转化型抢劫罪是共同犯罪实行过限的行为,丁的抢夺罪超出了共同犯意的内容,都不属于共同犯罪的范围,对此应当由行为人本人负责,甲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A、B项不正确,C、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