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
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
多选题
针对本案中郭某拒不履行债务的行为,法院采取的正确的执行措施是:______
- A.依职权决定限制郭某乘坐飞机
- B.要求郭某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
- C.强制郭某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D.根据郭某的申请,对拖欠郭某货款的金康公司发出履行通知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考点] 执行措施
[解析] 根据《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1条和第3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在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并以其财产支付该费用……因此,A选项中的执行措施正确,应选。《民事诉讼法》第24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目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应选。第253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民诉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故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
多选题
如果法院批准了郭某的执行担保申请,驳回了朱某的异议,关于执行担保的效力和救济,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 A.批准执行担保后,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 B.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偿债,法院根据兴源公司申请方可恢复执行
- C.恢复执行后,可以执行作为担保财产的字画
- D.恢复执行后,既可以执行字画,也可以执行郭某的其他财产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执行担保
[解析]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执行担保被批准后,不能裁定终结执行,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多选题
关于朱某的异议和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 A.朱某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
- B.法院在审查异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活动,可以对字画采取保全措施和处分措施
- C.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
- D.如果朱某对驳回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考点] 执行异议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这一规定,A选项说法正确,应选。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朱某提出的异议理由与原判决、裁定无关,因此,其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之诉,但无权申请再审,C选项说法正确,应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