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 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

多选题 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
《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王某与丁某之间房屋买卖合同虽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现王某欲请求丁某返还房屋系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因其不具有合同解除权,故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A项正确。《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王某死后,小王即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房屋已经出卖给丁某,丁某有权依据合同请求小王履行产权过户登记义务,小王无权请求返还房屋,C项正确,D项错误。
多选题 如杜某向丁某、叶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物上请求权、买卖不破租赁
《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于小王将继承的房屋出卖给杜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杜某因此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具有对抗力。所以杜某有权请求丁某退还房屋。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由于该房屋在杜某买受前已经租赁给叶某使用,依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合同的效力不受买卖合同的影响,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
多选题 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登记资料查询
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交付标的物不是房屋买卖所有权变动的生效要件,A项错误,不选。《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收效力。”小王因继承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取得对房屋的处分权,此时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B项正确,当选。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即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C项正确。第18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D项正确,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