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在资助贫困生的公示中,将拟资助学生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予以公布。该校的做法______。
A、
符合校务公开的办事原则
B、
体现了学校自主管理权利
C、
侵犯了学生的个人隐私权
D、
违背了公平待生的教育原则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拟资助贫困生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属于学生的个人隐私,因此,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学生的个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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