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恰当。理由:如果多项控制活动能够实现同一目标,注册会计师不必了解与该目标相关的每项控制活动。
(2)不恰当。理由: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内部控制是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非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也不是甲公司所有的内部控制。
(3)不恰当。理由:特别风险通常与重大的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有关,判断事项通常包括作出的会计估计(具有计量的重大不确定性),所以这一事项也可能产生特别风险。
(4)不恰当。理由:对特别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相关控制的设计情况,并确定其是否已经得到执行。
(5)不恰当。理由:注册会计师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可以利用专家的工作,而特别风险属于需要特别考虑的重大错报风险,所以也可以利用专家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