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当审计人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必要,可以在意见段之后,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一般说来,审计人员应当在意见段之后对下列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1)审计人员同意偏离已颁布的会计准则。在特殊情况下,审计人员会认为,被审计单位对会计准则的偏离是必要的,是为了更公允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性质,从而避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误解。例如,被审计单位在可预知其购货单位将要破产,无法实现其对该购货单位的应收账款时,应增加坏账准备数额。对此,审计人员应要求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并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对这一偏离进行揭示。
(2)一贯性的例外事项。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要求被审计单位选用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方法应遵循一贯性原则。如果被审计单位改用更合适的会计政策或其应用方法,并对这种改变的性质和影响作了充分说明,那么在审计人员认为这种变动是合理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就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说明这种变动。
例如,被审计单位一贯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存货,但市场上现行市价明显低于取得存货时的成本,该单位对期末存货由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改用市价计价,并对这种改变的性质与影响也进行了充分说明。对此,审计人员认为上述变动是合理的,因而在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应就被审计单位的这种变动在意见段之后予以说明,并向审计报告的使用者解释这种变动。
(3)重大不确定事项。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应查明被审计单位对重大不确定事项在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中是否进行了必要且充分的披露。即使被审计单位对重大不确定事项作了必要、充分的披露,审计人员也应当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对重大不确定事项予以说明和解释,以提醒会计报表使用者对此加以关注而不应忽视。诸如大宗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所需筹资款项的继续使用、税务纠纷或诉讼纷争中的或有事项、无力支付即将到期的债务、连续出现巨额的营业亏损、未予保险的自然灾害损失等事项。这些事项,审计人员无法合理估计其结果,也无法预知其对会计报表反映的影响程度,统称不确定事项。
(4)强调特定的具体事项。在特定情况下,审计人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仍欲强调某些有关会计报表的具体项目。诸如被审计单位是一个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或其与关联企业的重要交易,以及影响会计报表可比性的会计事项等。对这类重要的具体事项,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单独予以说明和解释。
(5)披露信息的重大不一致。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没有责任证实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之外的信息。但是,审计人员通常会阅读或关注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的已审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之外的信息资料,并考虑其与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有无重大不一致。如果存在重大不一致,且该不一致并非由已审计会计报表所造成的,审计人员仍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以免卷入诉讼纷争之中,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对被审计单位对外披露信息的重大不一致予以说明和解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对外披露已审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之外,还公布了该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如总经理)的陈述书、业务报告等信息资料,但陈述书、业务报告等信息资料与会计报表存在重大不一致。此时,审计人员应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解释出现的重大不一致。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重大不一致,是指会计报表及其附注之外的信息资料与已审计会计报表中的相关信息相互矛盾,并可能导致审计人员对审计结论和审计意见产生怀疑。由于这类不一致事项可能损害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信性,因而审计人员应当予以关注,并根据其性质及重要程度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意见段之后增加对此说明。
(6)利用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审计人员有时限于条件需要利用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所谓的其他审计人员是指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会计信息实施审计的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不包括联合审计中其他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和查询审计工作底稿时所涉及的前任审计人员等。一般情况下,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不应提及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但是,当审计人员无法对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或其他审计人员审计的部分会计信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具有重大影响,或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不能满足要求,且无法直接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时,审计人员可以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审计人员如果决定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则应当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说明其他审计人员的审计范围及其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人或其他重要项目占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整体各项目的比例。需要指出的是,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提及并说明其他审计人员的工作,不应被视为将其责任分摊给其他审计人员。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