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家电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主管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专项检查时,对企业11月的一张记账凭证提出异议,该凭证是这样处理的:
借:银行存款 1500
借:管理费用 1500
经了解,该笔业务是反映该家电商场为某厂提供安装劳务收取的劳务费。税务人员又对该家电商场前10个月的记账凭证进行了检查,发现同样性质的业务共计9笔,金额合计65500元。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要求企业补缴增值税,并处少缴税款1倍的罚款。
分析要求:税务机关的认定是否正确?处罚是否合理?如果正确,如何作调账和缴纳罚款的会计处理?
【正确答案】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要求企业补缴增值税。其认定是正确的。处罚应按《税收征管法》的相应规定执行。
家电商场销售电器并负责安装的行为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其提供安装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应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