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说法中,属于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的有( )。
A、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B、
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C、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D、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6%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此题考查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选项B错误);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D错误);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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