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题   论述戴震“理存于欲”的思想。
 
【正确答案】“理存于欲”是中国明清时期一些儒家唯物主义哲学家提出的重要哲学命题,是对理学家所谓“理欲之辩”的批判。“理存于欲”,意为道德准则以人的物质生活欲望为基础,不能脱离人的物质生活欲望而存在。 (1)基础是气一元论 戴震反对程朱“气质之性”“义理之性”的二元人性论,认为人性包含欲、情、知三个方面,认为“人生而后有欲、有情、有知”。其中欲是指对于声色臭味的欲求,情指喜怒哀乐的感性,知则是人类辨别美丑善恶的理性能力。理、欲并不可分。 (2)反对“存天理,灭人欲” 戴震认为理即是情感欲望符合节度的发用。 (3)“自然”和“必然” 戴震用“自然”和“必然”的概念来阐述理欲关系。他认为“欲”是自然,“理”是必然,自然和必然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必然就是自然的恰到好处。没有欲望,就不会有作为的动力。人们遵循客观法则行事,此为理。如若没有欲望没有作为,又到何处寻理?故无欲则无理,理欲不可对立。 (4)“理存于欲”的社会意义 从以上理欲观出发,戴震对传统的“理欲之辨”进行了猛烈地抨击。放诸当时社会,戴震提倡“体民之情,遂民之欲”。对于在位者用“理义”“名教”之名压制人民的做法深恶痛绝。戴震的批判的确有振聋发聩的作用,甚至在后来的五四运动中戴震“以理杀人”的名言仍然非常流行,对反封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