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公司是由甲出资30万元、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40万元、丁出资8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丁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乙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错误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公司为丁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乙、丙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尽管乙不同意,但甲、丙所持表决权已经超过50%,因此决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