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 )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志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
政府规定
国家规定
企业规定
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