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某手机卖场购进一批手机,每部定价3500元。售货员在制作标价牌时,误将价格标为2500元。顾客张某发现此卖场的价格比其他卖场的便宜很多,就一下子买了两部。事后,售货员发现价格标错了,于是找到张某,要求其补差价。张某不同意,说买卖已成交,不能反悔。且辩称将其中一部卖给李某,以3000元成交。卖场找到李某,要求李某退货或者补足差价。李某也不同意。
    问:
问答题   卖场与张某之间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其效力如何?
 
【正确答案】手机卖场与张某之间买卖手机的行为是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手机卖场诉请人民法院要求张某退货,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如果手机卖场诉请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补足差价,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判决撤销手机卖场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
 
【正确答案】如果手机卖场诉请人民法院要求张某退货,其主张能获得支持。如果手机卖场诉请人民法院要求张某补足差价,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判决撤销其买卖合同。因为对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而不得撤销。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手机卖场诉请人民法院要求李某退回手机,其主张能否获得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能。手机卖场与李某之间并无合同关系,李某已经基于善意合法取得了手机的所有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