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对碧海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公司登记机关的下列何种答复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考点]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条件 [解析] 旧《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在本题中,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拟设立一家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新奇股份有 限公司。根据上述公司法的规定,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而非发起设立方式。因此,选项A、B、D正确,选项C错误。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也就是说新法不再区分是否国有企业改建,并且实质上放宽了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的限制,只需要两个发起人即可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的设立方式,依照发起人自由选择确定,公司法不再明确要求是采用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因此依新法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