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从( )起计算。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刑法》第83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考生应将缓刑和假释的考验期对比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