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是指劳动者同生产的物质条件相结合,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或提供劳务,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如下:
(1)就业和社会保障互相联系、相互影响甚至相互制约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的两个基本问题。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的“安全网”和改革的“减震器”,对促进就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就业促进已经成为社会保障尤其是失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失业保障在许多国家已经由被动的失业后补救转变为积极的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对促进就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就业率的提高对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亦发挥着重要作用。
(2)社会保障促进就业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在19世纪后期的德国产生之初,并没有专门的失业保障,当时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促进就业的作用在于通过对劳动者的疾病、工伤、残障和老年等风险的保障和保险金给付,帮助劳动者重新开始正常的生活,重新步入劳动力市场,这是一种间接的就业促进作用。而自1905年第一个失业保险制度在法国诞生以来,经过一个世纪的发展,各国的失业保障制度已经从单纯的失业救助发展到了失业救助和就业促进的双重职能制度安排,使社会保障对促进就业发挥的作用更加全面。总体来讲,社会保障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促进就业的作用:
①社会保障通过为陷入生活困境或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援助这一基本功能的发挥,使劳动者能够在维护体面的情形下尽快渡过难关,以更积极的姿态融入社会,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有利于积极就业。
②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到今天,已不仅仅是基本的生活保障制度,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教育福利的实施和对劳动者的职业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能力,使之能够应付繁复多变的市场风险。
③统一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提高劳动力流动性和信息对称度,减少就业壁垒和摩擦性失业,可以缩短劳动者的失业周期,提高就业率。
(3)就业促进社会保障发展
就业和社会保障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的发展离不开就业。在现代社会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社会化,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面临着社会化的风险,为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水平和规模要求。另一方面,就业为社会保障提供了发展和运行的经济和财政支援。从狭义上讲,社会保障(尤其是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保险)通常是以就业劳动者为参保主体的,劳动者及其单位的缴费构成了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部分,为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最基本的经济基础;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充分就业不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之一,而且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良性推动因素,社会保障的发展归根到底得益于经济的发展,就业所推动的经济发展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最终、最根本的经济后盾。
(4)利用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的措施
社会保障可以促进就业,充分就业可以促进社会保障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国劳动力市场总体供给大于需求,劳动力素质不高,应付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社会保障不仅应为社会成员提供生活保障,而且应在促进就业和就业保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①通过建立统一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力市场发育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消除劳动力流动壁垒,实现就业市场化,提高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②建立就业导向型的失业保障制度,变失业保障为就业保障。“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失业保障制度不仅要为失业劳动者提供经济保障,而且应该在就业服务、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将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劳动技能培训放到与失业救助同等重要的位置,不仅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而且使劳动力资源整体素质得到优化,提高国际竞争力。
③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的功能。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如果实行一定的收入豁免政策,将促使贫困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积极参与社会劳动,进而使其收入增加,生活状态得到改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