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
【正确答案】(1) 合议庭的组成:合议庭的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又因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级别和不同的审判程序而有所区别。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合议庭为3人,全部由审判员组成或者是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案件的合议庭,可以由3人、5人或者7人组成。全部由审判员组成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审案件的合议庭,应由3人或者5人组成,只能是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包括死刑缓期执行)的合议庭,应由3人组成,只能是审判员。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2)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权力平等 (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少数服从多数;审判长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原则;少数人的意见应记录在案;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作出判决原则。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