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1日转让其位于县城的一栋办公楼,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2000万元。2008年建造该办公楼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30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400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确定该办公楼的重置成本价为800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成新度折扣率60%,增值税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请解释重置成本价的含义。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 

(3)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与转让房产有关的税金。(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

(5)计算转让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1)重置成本价的含义是:对旧房及建筑物,按转让时的建材价格及人工费用计算,建筑同样面积、同样层次、同样结构、同样建设标准的新房及建筑物所需花费的成本费用。 

(2)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企业办公楼的评估价格=8000×60%=4800(万元) 

(3)应纳增值税=12000×5%=60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600×5%=30(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600×(3%+2%)=30(万元) 应纳印花税=12000×0.5‰=6(万元)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的税金=30+30+6=66(万元) 

(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3000+4800+66=7866(万元)

(5)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转让办公楼的增值额=12000-7866=4134(万元) 增值率=4134÷7866×100%=52.56% 应纳土地增值税=4134×40%-7866×5%=1260.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