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本题考查民法。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 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可知,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 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
A 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 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可知,王某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B 项错误,无因管理必须是为了他人的利益,郭某招待从美国回来的朋友不涉及他人利益,是郭某自己的 事务。
C 项正确,乔某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狗主人利益受损而对宠物狗进行照顾喂养,符合无因管理 的构成条件。
D 项错误,超市对进入超市顾客的皮包有妥善保管的义务,超市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义务,不符合无因管 理的构成条件。 故正确答案为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