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分析题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分析:
问答题
5.该条规定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本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
【答案解析】
问答题
6.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正确答案】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是损害赔偿,其构成条件包括:
(1)一方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先合同义务。
(2)他方受有信赖利益的损失。
(3)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与他方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具有过失。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六章第二节中的缔约过失责任。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对于正常的缔约秩序至关重要。提醒考生掌握相关的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