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高某委托龚律师向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其在英国留学多年不回的英籍华人丈夫蔡某离婚,蔡某委托丁律师代为诉讼与接受诉讼文书。在诉讼过程中,县法院可以适用(    )的方式,向蔡某送达诉讼文书。
   A.由中国驻英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B.向蔡某的代理人丁律师送达
   C.向高某的代理人龚律师送达,并转交蔡某
   D.向高某送达并转交蔡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国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诉讼文书的诉讼代理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