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甲、乙、丙决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旨在考查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故本题应选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