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税务师事务所2007年2月3日为某公司提供涉税鉴证服务,应收报酬5万元。2008年1月17日为该公司查账时,发现该公司尚有余款3万元未付,当日即向该公司催收。该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请求延期,被税务师事务所拒绝。2010年2月18日,税务师事务所起诉该公司,请求判令该公司支付报酬。下列关于本案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诉讼时效期间为2008年1月17日至2010年1月16日。2010年2月18日事务所的诉讼行为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所以BC正确,ADE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