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节课的教学目标拟定虽然包括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能力等目标,但目标的陈述主体是教师,这与思想品德课程目标中的“以学生为主体”相悖。课堂教学目标的表达应该从学生的角度出发。
(2)本节课的教学目标改正如下: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爱自己的家、热爱父母,继承家庭的良好传统,学习家人的优秀品质,增强对家庭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能力目标:形成认识和分析自己家庭的能力,形成感受并发扬良好家风、学习并继承家人优秀品质的能力。
知识目标:了解家的含义,认识家庭的特点及家庭关系的确立,明白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不可选择的,了解家人的优秀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