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青山大学法学教授李某在课堂上向学生讲解《企业破产法》,其关于破产和解的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95条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可见,只有债务人能申请和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出资人都不能申请和解,所以A、B项错误,不选。此外,申请和解只能在破产宣告前而不能在破产宣告后,所以C项错误,不选。根据该法第10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所以D项正确,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