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规定了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不是法人成立的条件。
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以营利为目的
有自己的名称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