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2010年10月10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含税价款为468万元,销售成本为35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上述款项,甲公司按其余额的5%计提了坏账准备。2011年2月28日,乙公司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标准为由将上述商品退回。甲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1年4月30日,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2011年5月30日,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甲公司对此项退货业务正确的处理有______。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将该事项作为调整事项处理,冲减2010年的收入、成本、税金及应收账款,调减应交所得税=(400-350)×25%=12.5(万元),同时转回资产负债表日对该笔应收账款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468×5%×25%=5.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