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1998)中规定:人防工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采风口与排烟口的水平距离( )。
宜大于15m,并宜低于排烟
宜大于10m,并宜低于排烟口
宜大于30m,并宜低于排烟
宜大于25m,并宜低于排烟口